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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挪用的医保款

发布时间:2022-04-04 来源: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看到周围人过着光鲜亮丽的生活,我心理失衡,因此打起了医保报销款的主意,都是虚荣心作怪。”日前,江西省南丰县医保局聘用会计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南丰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涉及民生资金领域的41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2017年,胡某大专毕业后,被聘用在南丰县医保局工作,主要负责对各乡镇提交的医保报销材料进行初审,有时也直接受理医保报销业务。然而,胡某爱慕虚荣、追求享乐,购买名牌皮包、名贵衣服。“收入满足不了胡某的开销,她就开始向亲戚朋友借钱,还通过网络贷款。时间一长,欠债越来越多,她便在医保基金上打起了‘歪主意’。”南丰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说。

  由于县医保局报销业务量大、人手力量不足,胡某与同事在资料初审、复核时便没有相互核对,甚至各自的医保系统账号也存在交叉使用,正是管理上的漏洞,成为胡某套取资金的“窍门”。

  “第一次动医保基金,是在2019年5月。当时我编造理由欺骗同事,将报销人黄某预留的银行账号篡改为自己的银行账号,套取了医保基金5万余元,用于归还消费贷及个人消费。”胡某交代,报销人黄某几次至医保局询问报销情况时,都被其以“已经申报,过几天就会到账”为由打发走了。此后,胡某采取类似的方式接连套取了20笔医保报销款,金额高达30万元。这些钱除少量用于归还前面套取的报销款外,大多数落入胡某的个人腰包。

  “她不敢把套取的医保报销款直接转到自己账户,便转到不明真相的亲朋好友账上,再转回给她。在报销人疑问报销款为何从私人账户转入时,她也总是谎称是为了帮报销人多报销点。”该办案人员说。

  经查,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期间,胡某利用其在县医保局负责办理医保报销业务的便利,套取医保基金90余次,总金额达到216万余元。最终,胡某自知无力填补巨大资金缺口,向单位交代了问题。鉴于胡某为县医保局非党员聘用制会计,属于监察对象。2021年5月,南丰县监委宣布对胡某采取留置措施,随后县医保局对其解除聘用。

  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南丰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医保局做实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县医保局建立健全业务各环节互相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关键环节分级审批、专人专岗。(南丰县纪委监委黄红梅 李思)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xcjy/sdbd/202203/t20220321_999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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