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司法厅印发《通知》,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
一是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疫情防控”活动,就疫情防治、隔离治疗、迟延复工等劳动争议、法律责任等问题,向群众提供精准专业解答,对隔离封闭、职业暴露、医患矛盾等敏感法律咨询问题,认真研究提出专业咨询意见。
二是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积极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服务,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三是开展针对特殊人群的“法援惠民生”活动,4月集中开展妇女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重点做好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以及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援助工作。5月集中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做好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工作。6月集中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与当地中小学校建立法律援助对接联络机制。10月集中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对高龄、“三无”、失能、失独家庭、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四是开展“法援惠民生?拥军优属”活动,8月集中开展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指派熟悉涉军法律和政策人员办理涉军法律援助案件,实现涉军法律服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五是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2022年12月至2023年春节前后,做好重点领域涉农民工讨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工作,强化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协作,积极运用非诉方式快速化解讨薪纠纷,提升办案效果。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研究制定本地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为活动开展提供组织保障。要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切实抓好《法律援助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推行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要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及时总结成效,宣传推广基层创新典型培植和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