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有效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公法处处长及立法一处、省法律援助中心、贵州民族大学有关同志组成调研组前往贵阳市开展《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在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召开座谈会,与贵阳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以及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等3个司法局有关与会人员,就《条例(修订草案)》条款内容、立意把握、立法建议等进行了广泛交流和讨论。调研过程中,相关与会人员就法律援助机构与人员、形式和范围、程序和实施、保障和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提出了系列具有参考价值、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为下步修完完善《条例(修订草案)》提供了重要参考。
调研组表示,法律援助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践行为民服务事业的一项民生保障制度,调研组将结合调研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修订草案)》,更好地体现人民利益回应社会关切,使之成为务实管用的良法,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