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梁区公安局民警走进辖区企业,向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管理人员阐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严重危害及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警示企业负责人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必须加强自律意识,严防涉税犯罪。
据悉,市公安局等七部门《关于做好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以来,铜梁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改变以往“等案上门,单打独斗”的做法,主动与税务部门协作配合,同步侦查,形成各司其职、互助共赢的新局面。
2022年初,铜梁区公安局经侦支队通过工作获取重要线索,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随即组织专门警力开展案件办理。
在该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侦办初期,该支队充分发挥多警种合成作战优势,从简单线索入手,有效整合侦查资源,对涉案数据进行分析研判,理清案件脉络,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经过缜密侦查查明,2017年10月至2021年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邓某先后假借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销售货物给重庆3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16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某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结合邓某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铜梁经侦支队民警以案释法,向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管理人员阐明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严重危害及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警示企业负责人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必须加强自律意识,严防企业涉税犯罪案件的发生。
“我们按照‘互联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紧盯涉税犯罪形势,不断加强警税协作,始终保持对涉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铜梁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彭正燕介绍,为了提高打击涉税犯罪精准度,每侦破一起案件,他们都会研判涉税犯罪规律特点和涉税犯罪新动向、新手段,以便及时掌握涉税犯罪的前沿动态,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铜梁警方提醒:企业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为达到少缴税款或套现的目的,在无真实劳务发生或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发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介绍他人虚开发票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希望企业经营者杜绝侥幸心理、合法经营,公司财务人员也应提高警惕,严格把关,防止成为偷漏税款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