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一些地方发生吸毒人员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的问题,特别是吸食合成毒品后易亢奋,驾车后容易发生追逐、冲撞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行为。为坚决防止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肇事肇祸,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国家禁毒办的统一部署,我省自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在全省集中开展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问题专项整治。
此次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问题专项整治分为梳理排查、集中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通过多部门、多警种联动配合,对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曾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名下登记有机动车的吸毒人员,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及长期服用已形成药物依赖的人员,社会面中、高风险吸毒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依托治安卡点、临时检查站、收费站等开展“毒驾”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大数据筛查比对、现场吸毒检测等方式,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毒驾”行为。同时,加强对客车、货车、校车、出租车、网约车和其他从事涉及公共安全的营运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集中组织开展吸毒检测和禁毒预防宣传教育。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将进一步提升我省“毒驾”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实现从源头上预防、从制度上完善、从责任上落实的工作闭环。
一是全面排查,从源头消除“毒驾”风险隐患。对辖区内社会面吸毒人员开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并进行风险分类评估,将评估出的中、高风险吸毒人员名单提供给交管部门,依法注销驾驶证。加强对客车、货车、校车、出租车、网约车和其他从事涉及公共安全的营运车辆驾驶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和驾驶资格核验,进一步完善人员台账,对不符合驾驶要求的人员要责令所属企业及时进行整改,不定期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尿液或毛发检毒,严格进行管理。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毒驾”人员的摸底排查,严格落实网格责任,通过入户走访等方式向群众讲解“毒驾”危害及防范知识,切实从源头消除风险隐患。
二是齐抓共管,确保“毒驾”专项整治工作长治长效。利用大数据平台和人脸识别系统,加强对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辆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全面掌握吸毒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名下登记机动车信息和吸毒人员持有驾驶证信息,通过分析本地“毒驾”违法行为特征、掌握涉嫌“毒驾”人员出行时间、路线等规律,实现数据指挥,全网布控,精准查处。成立联合执法队,按照“点上查、线上巡、卡上抓”的要求,依托执法服务站、公安检查站、收费站、高速服务区和执勤点,加大“毒驾”违法现场查处力度,提高专项整治震慑力。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毒驾”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形成全民监督和社会共治的良好整治氛围。
三是强化协作,确保“毒驾”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推进。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全力调动有关责任单位,积极配合禁毒、交管等部门进一步强化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做好技术支撑和物资保障,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区域开展“毒驾”查缉工作,切实提高我省查处发现“毒驾”行为能力。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这条主线,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统一、措施上坚决有力、行动上从严从实,共同推进“毒驾”专项整治工作高效开展。
四是强化宣传,坚决杜绝“毒驾”行为发生。结合“毒驾”专项整治工作和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手段,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展警示案例教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毒驾”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有关部门针对“毒驾”治理的坚决性,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打击“毒驾”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严查严管严治的社会氛围。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培训中增加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性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对机动车驾驶人开展满分、审验教育时,将“毒驾”治理相关内容和要求融入其中,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员识毒、防毒和拒绝“毒驾”的意识,从思想上、源头上防范“毒驾”行为的发生。
来源:贵州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