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房山法院刑庭法官助理李超以“保护野生动物”为主题,依托京法巡回讲堂为辖区民众、人民陪审员等受众开展了一场线上普法活动。
本次普法活动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修订后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三款内容,从犯罪构成的角度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和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逐一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房山法院审结的具体案例,对法条规定进行了释明。
活动中,李超提醒广大市民,家中购买宠物前请提前了解相关的专业知识,选择正规、合法的交易渠道,注意核实卖家的身份信息,如发现疑似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及时与警方取得联系;另外在踏青游玩时,对野生的陆生或水生动物尊崇以保护为原则,倡导家人、朋友特别是小孩子文明出行。
房山区作为首都西南部重点生态保育及区域生态治理协作区,对保护野生动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房山法院将持续开展“京法巡回讲堂”普法活动,引导身边的家人朋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