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宝丰县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杨某诉宝丰县公安局、宝丰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纠纷一案,分管该项工作的副县长作为出庭应诉负责人参加了诉讼,为全县行政机关树立了典范,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宝丰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秉持坚持两手抓,依法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为根本原则,大力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行政争议案件的实质性化解。自2019年至今,宝丰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平顶山中院和宝丰县人民政府齐抓共管,该院审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高达95%。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仅有利于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更是给群众提供了与行政机关面对面沟通的平台,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宝丰县人民政府率先积极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为推进宝丰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起到了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