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针对如何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实现这一难题,宝丰县人民法院自4月11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提质增效、百日竞赛”执行攻坚活动。
4月15日清晨六点,宝丰法院开展了活动期间第一次集中执行行动。此次行动,由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叶二伟,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叶鹏带队,共出动执行干警35人次,警车6辆,无人机2台,兵分两路奔赴闹店、前营、肖旗等地查人找物,拉开了执行攻坚专项活动序幕。
胡某等人与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宝丰法院审理后,判令王某支付胡某等人工资8000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胡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次集中行动中,执行干警前往王某家中,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王某态度恶劣,拒不履行义务,行动组执行干警依法将王某拘传至宝丰法院。处置组执行干警李延彬在对被执行人手机银行支付、消费记录进行查询,对被执行人询问后,向被执行人告知了拒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讲法释义,王某主动将所欠款项全部偿还到位,案件执结。
赵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宝丰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李某应分期偿还借款8万余元。还款日到期后,李某仍未偿还借款,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着此次集中行动的时机,执行干警来到李某家中,但李某以家中困难为由,推脱偿还借款。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传至宝丰法院,经过处置组干警近两个小时的工作,被执行人李某表示愿意先偿还部分借款,其余款项分期偿还,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此次行动历时一天,共查找被执行人36人次,现场财产调查12人次,拘传被执行人8人,结案12件,当场履行9件,达成和解3件,执行到位金额20.48万元。下一步,宝丰法院将继续立足本职,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以优异的成绩向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交上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