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4月13日,霍邱县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巧用电话、微信沟通方式开展线上执行,最终使得被执行人安某主动支付了徐某27121元劳务费。
徐某与安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安某支付徐某劳务费27121元。判决生效后,安某却未按期支付费用,徐某向法院强制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由于受疫情形势影响,加之安某是外地人,外出调查和执行多有不便。执行法官便通过电话和微信的方式与安某进行沟通,在多次耐心释法明理后,安某最终被执行法官的执着、敬业精神打动,并承诺会尽快履行义务。
4月13日,安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27121元劳务费支付给了徐某的女儿。在向徐某的女儿核实完情况后,执行法官将本案进行了结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