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至13日全天,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审判工作座谈会,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要求,深入分析当前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形势,精准开展对下业务指导,研究破解影响案件质效和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会议共分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座谈会、全省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三个部分,会期各半天。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昌兵,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出席相关座谈会并讲话。省高院副院长周佳念、二级高级法官武星出席相关座谈会。
会议指出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省各级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形势任务,明确目标要求,奋力书写新时代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新篇章,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司法审判工作的政治性,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司法审判宗旨的人民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要坚持服务大局,深入践行司法审判职能的社会性,毫不动摇把服务大局作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职责,自觉将履行司法审判职能与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
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要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弄清“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对照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湖北实现疫后重振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深入思考在审判理念、能力素质、工作机制、队伍建设方面的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针对性。要准确把握民商事审判工作应该坚持的政治性原则,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担当作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贯彻到民商事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准确把握民商事审判的重要理念性问题,辩证理解民事商事审判的契约自由、平等保护基本原则,注意民商事审判中的利益平衡,树立法律关系思维、逻辑与价值相一致思维、穿透式审判思维和同案同判思维,实行类案强制检索,统一裁判尺度。要准确把握民商事审判工作重点,扎实抓好“发改指提”案件问题整改,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建设,推进审级职能定位转变,扎实抓好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商事审判队伍,不断提升民商事审判质效。
会议强调
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要积极服务大局,对涉疫行政争议实行“双报告”制度,发挥政府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最大限度避免涉疫行政争议在司法领域积累、上行和激化。要充分发挥优势,全力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着力推动解决地方保护主义、新官不理旧账、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打官司靠证据不靠人情、解决问题靠法治不靠关系”的社会环境。要补齐短板,坚持法治思维,树牢质量第一的办案理念,强化调研指导,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司法作风,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
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时代刑事司法理念,让荆楚刑事审判工作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己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慎处理涉企刑事案件,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高度重视职务犯罪大要案审判,全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要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依法及时惩处涉民生犯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要以持续推进刑事司法改革为重点,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推进繁简分流分类办理机制,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提高刑事审判质效。要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刑事审判队伍为基础,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打造精品案件,促进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
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要以更优品质执法办案,扎实开展规范执行提质增效专项活动,确保“3+1”核心指标高质量高位运行,相关质效指标全国排名有明显提升,切实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要以更强力度执行攻坚,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规范执行行为,严禁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坚决防止因违法执行、过度执行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全面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在更深层次清除顽疾,建立执行裁决、实施和监督三位一体的权力制约机制,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堤坝,不断加强执行权制约监督,切实把执行权关进制度的铁笼。要从更广领域完善格局,深入推进执行难源头治理,把执行工作与平安建设评价体系、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度融合,加强“点对点”查控系统和应急值守系统建设,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工作格局。要以更严要求正风肃纪,深入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坚决纠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行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执行领域司法腐败,着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作风优良的执行铁军。
会上,通报了2021年全省法院民商事、行政、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省高院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一庭、刑一庭庭长分别进行了业务指导授课;黄冈、武汉、荆州、咸宁中院和武汉市江岸区法院、武汉经开区法院、宜昌市点军区法院、襄阳市襄州区法院分别作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高院相关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从事民商事、行政、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办案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基层法院相关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从事民商事、行政、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办案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