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11起,涉案金额3.48万,受害人均为60岁左右……近日,寻甸法院审结了一起入室盗窃案,并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举行赃款集中发还仪式,共同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
被告人杨某于2021 年11 月初至2021 年12 月底期间,在寻甸县倘甸镇辖区内的多个村子入室盗窃11次,共计盗窃现金34800元。案件诉至寻甸法院后,承办法官阅卷发现,被害人均为60岁左右的老人,不会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网络支付方式,家里存放现金被盗后对生活影响较大。承办法官立即联系检察院、公安局的案件承办人,共同对被告人亲属做工作,从被害人的现状、追缴赃款的法律规定等方面释法说理,最终追回全部被盗现金。
赃款发还现场,受害人纷纷领回自己失而复得的财物,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并委托代表专程到法院向承办法官送上锦旗表达感谢。
寻甸法院在审理侵犯财产类刑事案件过程中,不仅判处追缴违法所得,还由执行局对未退赔违法所得的被告人立案执行,尽力追缴违法所得并发还被害人,挽回被害人的损失,努力践行“为民司法”宗旨,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