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陕西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举行“陕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这标志着陕西省省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正式成立。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麻仁伟,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赵岚分别致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谭晓峰出席活动。
2013年以来,陕西各市区按照省司法厅、省卫生厅等七部门通知要求,相继建立市级统筹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市(县)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公益性、周期短、效率高的优势,在妥善化解各类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部分省属医院发生的医疗纠纷,由于没有相应的人民调解组织,纠纷化解出现空白地带,致使一些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化解,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统筹和指导全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优化医疗纠纷化解和管理模式,集中协调解决地区差异性问题和经费人员不足等瓶颈问题,提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比率和质量,在省卫生健康委、省司法厅的重视推动下,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运而生。
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医调委”)接受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共同指导,经省民政厅登记注册和省司法厅备案,是行业性、专业性、独立于政府和医疗机构的第三方组织。负责指导市、县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调处省直省管医院和各地疑难、重大和跨区域的医疗纠纷,推动调保结合等工作。同时,面向公众设立咨询服务热线电话,接受咨询。省医调委把服务群众作为开展医疗矛盾纠纷化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创建“服务型”医调委,坚持以服务为核心、以服务促和解、以服务促和谐,依法依理化解医疗纠纷,努力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新典范、新品牌。
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信访局、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卫生行业学会、省人民医院、交大一附院、交大二附院、唐都医院、西安医学院一附院、西电集团医院有关负责同志,以及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