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因时因势制宜,拓展办案渠道,坚持网上办公、线上办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做好司法审判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近日,海东中院民二庭通过线上模式,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疫情期间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案因被告一方不服乐都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向该院提起上诉。海东中院受理后,合议庭成员认真审阅卷宗,梳理案件事实。鉴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根据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均同意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庭前调解和庭审,该院分别于4月21日、4月25日、4月26日通过远程视频连线方式进行庭前调解、“掌上法庭”证据交换和质证、“互联网法庭”开庭并当庭宣判的方式审理了此案。
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诉讼活动,不仅防范了诉讼参与人跨区域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也有效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做到了疫情期间诉讼服务“不打烊”,公平正义“不掉线”。特殊时期,海东中院全体成员同心同向,共克时艰,在确保疫情防控不松懈的同时,着力推进各类诉讼服务,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防疫审判两手抓、两不误,以更加务实、规范、严谨的司法作风和责任担当继续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