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人民日报发布关于全国模范公安单位拟表彰对象的公示,详情如下——
关于全国模范公安单位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党中央决定,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表彰一批全国模范公安单位。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认真审核,确定19个集体为全国模范公安单位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国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5日起至5月10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间向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6266561
传真电话:010—66266561
电子邮箱:quanguogongshi@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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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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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福建公安共有2个集体入选分别是:厦门市公安局莲前派出所、福州铁路公安处福州车站派出所
厦门市公安局莲前派出所成立于1997年。25年来,年轻的莲前派出所搏击时代大潮,始终初心不改,坚持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做为民服务的践行者,先后荣获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公安部集体一等功等部级以上荣誉11项、省市级荣誉83项,涌现出一级英模白鸿辉、二级英模郑成忠、一等功臣陈世强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八闽第一站”福州火车站是福建省内客流最大、车次最密的铁路运输枢纽。福州铁路公安处福州车站派出所成立于1958年,建所64年先后涌现出陈善珉、丁榕、方长华、石天清、杨仁德等五位公安英模,民警四百余人次荣立一、二、三等功,被誉为“功模摇篮”。该所先后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全国铁路公安系统“十佳模范警队”等荣誉称号。2021年1月,该所被公安部授予“集体一等功”。2021年12月,该所民警杨仁德荣获全国“公安楷模”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