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部署,全省公安机关自4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力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下养老诈骗犯罪:
一是以提前预定养老院床位、照顾陪护等名义,诱骗老年人提前预付费用的诈骗犯罪。
二是以“投资养老”名义,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免费鉴定“收藏品”、高额利息等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投资的诈骗犯罪。
三是以“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签订虚假合同,通过担保、质押等方式抵押其房产实施的诈骗犯罪。
四是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名义,收取材料费、好处费实施诈骗。
五是以“养老帮扶”名义,利用微信建群,以传销手段层层发展下线,向老年群体收取会员费、材料费、报单费等实施的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
六是以“养老保健”名义,通过虚假宣传,夸大食品、保健品功效,向老年人群体高价销售伪劣商品的诈骗犯罪。
为提高打击整治效能,省公安厅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1.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591)87093361,或直接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2.省公安厅举报线索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收),邮编3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