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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凤县检察院公开听证让不起诉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发布时间:2022-05-08 来源: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近日,陕西省宝鸡市凤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本次听证会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库建科主持,并邀请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县政协委员参加听证及监督评议。

  犯罪嫌疑人张某甲(化名)与被害人张某乙(化名)因双方争议地问题,两家存在矛盾已久。2021年2月某日,犯罪嫌疑人张某甲与被害人张某乙因此事再次发生争执并撕扯,撕扯中致张某乙受伤。经鉴定,张某乙之伤情程度构成轻伤二级。经审查,双方当事人尚未达成和解,如果简单追诉、处理不当,容易进一步激化矛盾。为化解社会矛盾、修复受损社会关系,承办检察官多次实地走访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住所地及所在村委、辖区派出所,对案件的起因和造成矛盾的根源进行了详细了解,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听取了村干部及周边群众的评价,并委托凤县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社会调查评估。

  2022年4月19日,承办检察官联合凤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调解人员组织双方调解。经调解和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一方积极向被害人张某乙赔礼道歉,并当场赔付医疗费、交通费、鉴定费、营养费等各项经济损失。被害人接受赔礼道歉,表示愿意谅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证据、拟不起诉决定以及需要听证的问题。犯罪嫌疑人也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规范自身言行,认真学法、守法、护法,用正确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今后遇事会多为他人着想、团结邻里、与人为善。听证员评议后,对检察院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均予以支持,并表示凤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刑事和解、不起诉的方式,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的基础上,彻底化解双方矛盾,体现了司法关怀。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化解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方式,也是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积极举措,更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新需求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凤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主动借助“外脑”,自觉接受监督,以切切实实的办案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不断传递“司法为民”的检察温度。(库建科 高雪松)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wzx/ywxx/sqjz/202205/t20220507_297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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