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5月9日,霍邱县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扣划被执行人张某的银行存款,成功执结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李某驾驶自有车辆为张某承包的工地运送料子。经结算后,张某尚欠李某运费10000元未付。在多次催要未果后,李某将张某诉讼至霍邱法院。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张某支付李某运费10000元。判决后,张某仍然不履行义务,李某只得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是,张某不仅不主动履行义务,反而东躲西藏拒不配合执行工作。
执行法官对张某的财产在网上进行了查询,终于发现张某的一张银行卡内有存款,随即,执行法官依法扣划了张某银行存款10050元。至此,本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