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于日前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议案形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标志着我省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又迈出了关键一步。
制定《河北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的重要举措。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我省是兵员大省、驻军大省、退役军人安置大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推动全省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按照立法程序,省司法厅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起草的草案送审稿进行了审查修改,坚持开门立法,到基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进行了实地调研,与部分基层干部、退役军人代表面对面进行了交流,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较成熟的《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对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退役军人普遍关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补短板、强弱项,将近年来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具体条款。目前,《条例(草案)》主要从退役军人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等方面对退役军人保障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
责任编辑:李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