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纵横 > 盗窃全店主犯获刑十二年六个月

盗窃全店主犯获刑十二年六个月

发布时间:2022-05-19 来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无力归还7万元债务,却与债主合谋盗窃价值112万余元的黄金,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日前,六安市金安区法院公开宣判了该起案件,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覃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和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和三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覃某系朋友关系,杨某因拖欠覃某借款7万元无力偿还,遂提议盗窃张店镇某金店,覃某同意与其共同盗窃。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期间,杨某、覃某先后多次驾车前往张店镇某金店附近,试图进入金店实施盗窃,因各种原因未能进入。2021年7月,覃某再次催促杨某还款,杨某联系覃某准备实施盗窃,并告知盗窃成功后即可归还其借款;当日白天,被告人杨某从金店后院进入该户卧室躲藏,当晚19时许,杨某在被害人张某出门后将金店柜台内大量黄金首饰盗走。经认定,共价值112691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两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其中,被告人杨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为主犯;被告人覃某与杨某共谋实施盗窃,在共同犯罪中起到辅助作用,为从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5/id/668889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