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为帮助广大群众了解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高效进行,陕视新闻推出《履行法定义务 筑牢防控屏障》系列报道,邀请相关专家围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公众依法履行法定义务,支持配合防疫工作。
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将承担法律责任
为排除疫情潜在风险,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是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西北政法大学医药卫生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邱昭继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疫情期间,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将承担法律责任。邱昭继举例,今年3月,外省某地居民何某某回到家中后,一直在家自行隔离且未进行核酸检测,并辩称不知道需要做核酸检测的规定。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何某某认识到自己已违反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积极认错并书写认错书,保证按照规定参加核酸检测。
针对该案例,邱昭继表示,当地开展核酸检测属于政府为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一项措施,市民有义务按照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何某某拒不配合的行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安机关对何某某依法出具了《公安告知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新冠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目前甲类包括鼠疫和霍乱。2020年1月,新冠肺炎被纳入乙类传染病,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邱昭继进一步解释,“这是基于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因为新冠肺炎的传播性非常强、流行面非常广,所以传染病各种预防、控制的措施是非常严厉的,像隔离治疗、划定封控区管控区等。另外,违反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要更加严重。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政府在应急状态下所发布的各项决定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