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8日,省律师协会八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昆召开。会议由省律师协会会长万立主持,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祖平委托,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剑岗及省律协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省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60余人参会,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杨金勤列席会议。
会上,李剑岗宣读了司法部《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并向获奖的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珂和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家艳颁奖。全体参会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云南省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组建工作方案》《云南省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组建工作方案》《云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律师协会经费预算计划调整方案》及废止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在职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进行修订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律协〔2013〕19号)文件的决定。
会议指出,本次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注重省律师协会自身建设和业务建设,积极推进机构组建和建章立制,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优质高效完成了会议全部议程。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以实际行动推动新时代我省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本次会议通过的议题是新一届理事会机构设置和建章立制重大举措,事关省律师协会自身建设和业务建设的强基固本,要吸纳总结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修改、补充、完善,尽快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省律师协会理事对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要在具体工作中带头执行,广泛宣传,形成合力,抓好落实,努力开创我省律师协会全面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