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作明委员:
《关于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建议》(2022208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组织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试点开放体育场馆工作。今年,省委省政府将“首批630所学校体育场逐步有序向社会开放”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厅高度重视,将督促指导开放学校落实安防措施列入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积极会同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制定下发《学校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项目实施方案》,助力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地实施。目前,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公安机关已主动对接教育等部门,对确定试点开放的学校靠前服务,指导完善各类安防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
下一步,我厅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对试点开放的学校,按照“一校一方案”,确定一名民警作为“警校联络员”,负责服务指导治安防范工作。配合教育主管部门,督促学校在开放时段配齐配强保安员力量,定点开展体育场馆的巡逻守护;完善开放区域体育场馆视频监控建设,确保重要出入口视频监控无盲区;制定完善开放场馆安全管理制度,明晰各方安全管理职责。二是加强巡防巡控。将试点开放学校列入属地公安机关巡防巡控重点,根据开放时段,优化定点执勤和巡逻巡查警力配置,加密视频巡查,及时发现、处置纠纷警情,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应急处置。督促指导学校根据开放场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警校联动演练。对接报的开放学校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快速反应,依法妥处。
领导署名:黄华安
联 系 人:王颂捷、陈培雄
联系电话:0591-87093776、87093280
福建省公安厅
2022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