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辽东湾人民法庭通过微信视频调解方式,远程处理一起“跨国”离婚纠纷。
原告刘某与被告周某2017年9月相识,相处3个月后于2017年12月登记结婚。2018年3月,原告刘某只身前往美国纽约州并居住至今。长期的两地分居使双方感情逐渐淡薄,出现裂痕,难以维系。2022年4月19日,原告刘某通过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委托境内某律师代理其离婚纠纷案件,起诉至大洼区人民法院辽东湾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随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双方对于离婚并无异议,均表示同意离婚,只是对财产分割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受国外疫情影响,原告刘某无法及时返回国内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只能委托境内律师起诉立案,希望通过诉讼的方式妥善处理离婚事宜。
原告刘某身处国外,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也无法登录国内远程开庭小程序,但身份关系案件因其特殊性,需要本人亲自表述自己的意愿。承办法官考虑双方争议不大,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定于5月11日下午2时30分采用微信视频的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开庭并调解。在核实身份后,原告“亲临”庭审现场,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愿。经过一番耐心的释法明理,双方最终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协议以 word 电子版本的方式传送至原告微信,原告承诺本人签字后邮寄回境内。至此,该起跨国离婚纠纷案件以最快的方式“零距离”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