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让我拿到了抚养费,你们速度也太快了吧!太感谢了!”申请执行人晁某一拿到抚养费就感激地向执行干警连连道谢。在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从执行立案到执结完毕,仅用时8天。
2018年11月,晁某因与汤某感情不和到君山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孩子由晁某抚养,汤某承担每月800元的抚养费直至孩子满18周岁止,汤某对孩子享有探视权。因汤某未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汤某进行了沟通了解,继而向汤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汤某表示自己并非不想支付孩子抚养费,只因晁某多次阻挠自己探望孩子,才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执行的原则,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执行干警告知汤某支付抚养费是其法律义务必须履行,劝说其要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按时支付抚养费也是对孩子的成长负责。同时也积极给晁某做工作,告知她探视权不仅是汤某作为父亲的正当权利,同时父亲参与孩子的成长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汤某一次性付清了执行款,并承诺后续也会按时支付抚养费,晁某也保证会让汤某探视孩子。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