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公布了“天津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结果,对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集体进行了表彰。我系统天津市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第一团支部、天津市河西监狱第三团支部、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团支部、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第一团支部4个集体荣获“天津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天津市女子监狱张兆悦荣获“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天津市梨园监狱王嘉禄荣获“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2021年以来,在市司法局党委、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局团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市委和团中央工作部署,聚焦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提升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在共青团改革攻坚、全面从严治团、夯实基层基础、服务青年发展、参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他们积极投身司法行政事业,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开拓创新,以实际行动践行青春誓言,用奋勇拼搏彰显青春风采。全系统广大青年干警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在党旗引领下,砥砺前行、奋发有为,在青春的赛道上奋力奔跑,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