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基层法治 > 服务企业月丨依法解冻账户 助企纾困解难

服务企业月丨依法解冻账户 助企纾困解难

发布时间:2022-05-28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为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减轻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长春净月区人民法院贯彻服务企业的理念,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复产复工。近日,该院为一起实施财产保全案件的被申请人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依法保护了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

  

  今年1月,原告某公司向长春净月区人民法院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告名下银行存款90000元。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告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控。因该企业名下的四个银行账户的余额均没有达到保全数额,且四个账户余额的总和也没有达到保全金额90000元,故法院将上述四个账户均予以冻结。

  今年5月被告企业准备复工复产,但是由于该企业账户均被冻结,导致其经营项目无法正常进行,于是该企业便向被冻结的一个账户足额存入保全金额90000元,随后向法院申请解除其他三个银行账户的冻结。

  办案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后,考虑要保证申请人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另一方面也考虑到被保全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在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和了解双方的困境和权益后,随即作出裁定,对其他三个银行账户解除了冻结。目前,该企业已通过账户的解冻,顺利地完成了复工复产的准备工作,回归了正常的经营轨道。

  这次解除保全措施,既保障了申请人的权益,又充分考虑了被保全企业的需求和困境,面对企业的实际困难,净月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快速、妥善办理案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企业纾困解难,为辖区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5/id/670951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广告服务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