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已经列入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力争年内完成项目,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相关要求,应省生态环境厅邀请,5月17日至5月19日,省司法厅与省生态环境厅组成调研组,由省司法厅副厅长杨瑞碧和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王天喜带队,赴玉溪市、昆明市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基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实地调研了易门铜业公司、红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宁市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以及昆明市第七、第八水质净化厂等地,详细询问了解当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期间召开座谈会,玉溪市昆明市有关单位和企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条例草案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为下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高质高效推动条例立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