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重庆公安机关持续推进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不断强化线索摸排,增派警力,加大辖区长江和嘉陵江流域沿岸重点位置的宣传和巡查力度,“零容忍”精准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近日,渝中警方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案。
4月初,渝中区公安分局菜园坝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不定期趁着夜色在长江流域某支流河段进行非法捕鱼活动,且每次都采取电鱼方式,对当地生态环境危害极大。
在分局食药环支队指导下,派出所民警们进行了一个多月的走访调查。嫌疑人非常狡猾,每次都选在深夜行动,先在河道旁边田里佯装摸黄鳝,见无人注意,便迅速摸向江边电鱼,作案过程中周围只要出现一丁点灯光,马上逃离现场。
5月8日晚9点过,民警经周密布控,将正在非法捕捞的嫌疑人李某成功抓获,并当场查获作案工具电鱼杆两支、电瓶1台、升压器1台,收缴部分白参、鲢鱼、鲫鱼等野生鱼类。
李某是当地人,在其电鱼的江边就设置有“禁止非法捕捞”的警示标志,但他却视而不见。在明知长江禁渔,且电捕野生鱼是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为满足一己口腹之欲,仍然冒险使用电鱼杆等渔具进行非法捕捞。
“还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深夜捕鱼肯定不会被人发现,结果……”李某懊悔不已。
目前,李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为维护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大家应当自觉抵制食用长江野生鱼,发现可能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可拨打农业公益服务咨询举报热线“12316”,也可拨打110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