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图片 > 我为群众办实事|奔波送达暖人心 耐心细致办实事

我为群众办实事|奔波送达暖人心 耐心细致办实事

发布时间:2022-05-31 来源: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有一种蹲守,只是为了送达传票”,“有一种坚持,只是为了减少诉累”。其实不是我们法院干警爱麻烦,我们只是为群众多考虑了一点点,让当事人诉权得以保障的同时,通过这种不怕麻烦的“传统方式”为前来打官司的人民群众节约一点点公告费。

  近日,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在审理蒲某某诉马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办案干警多次联系被告马某某,但均未与被告取得联系,随后干警通过直接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运营商协查等方式均未能将开庭传票及相关诉讼文书送至被告马某某手中。该案已经穷尽所有送达方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的方式进行送达,但在了解到原告家境困难,如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会增加原告的诉讼成本,办案干警再次在被告马某某家蹲守,但仍旧未能见到马某某本人,送达再次陷入困境,随后办案干警通过询问联系到马某某的朋友,得知其在本市一家娱乐场所务工,办案干警立即前往该场所将法律文书送至马某某手中,并告知马某某躲避法院文书的送达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向其普及了相关送达程序的法律后果,马某某当即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审判工作,尽自己最大努力偿还原告借款。

  

  送达,是群众诉权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然而,司法实践中,有部分当事人为了故意逃避诉讼,对所有的陌生电话一律不接,对邮寄的法律文书一律不收,让人民法院干警通过一般方式难以送达,或直接下落不明。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依法公告送达,才能让群众的诉权得到及时保障。根据法律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可以依法判决。公告程序通俗来说,就是无论你是否接受法律文书都不影响法院正常开庭审理。且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案件需要支付相应的公告费用。

  自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以来,德令哈市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强化群众服务理念,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为群众提供便民司法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对通过电话、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联系不上被告的,及时组织干警到被告住所地的村委会、居委会等走访调查,如确属被告下落不明或通过一般方式难以送达的情形,及时采取公告送达,让这些被告“隐匿”了的案件能依法缺席审判,及时保障了群众的诉权。真正做到了知民忧,解民愁、办实事。

  

  

  


原文链接:http://q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5/id/671114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