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村里工作了近20年,仗着资历老,就无视党纪法规,不仅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也给村‘两委’抹了黑。”一番调查后,面对安徽省旌德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询问,该县蔡家桥镇凡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某羞愧地低下了头。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收到了一封凡村村民的实名举报信,反映其母亲存折里的危房改造款无故被村干部徐某取走。农村危房改造事关人民群众住房安全,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举报信中反映的内容进行核查。
存折是个人的重要财产凭证,为何会被村干部拿走?带着疑惑,调查组深入实地走访了解。
原来,举报人的父亲已去世多年,仅有80多岁的老母亲独自生活,老人家并不识字。
“我记得有一天,村书记带人来我家,说要给我家房子屋顶更换瓦片,让我把身份证给他登记。过了几个月,他把身份证还给我的时候,还另外给了一张银行存折和3000元现金,说是拿来修房顶换瓦用的。”老人家说。然而,存折上面显示危房改造补助金并非3000元而是6000元,调查组随即找到徐某核实。
“老人家平时一个人住在危房里,一到下雨天就漏雨,她跟村里说想将房顶上的瓦片换掉,于是我们就帮她争取到了危房改造款。但是,她之前没有银行存折,也不识字,所以我就拿她的身份证替她办理了存折,上面拨下来6000元危房改造款后,我就将身份证和存折都还给了她。”
“你有没有从老人家的存折里面取走危房改造款?”调查组问道。
“没……没有。”徐某的回答没有底气。
“那对于这张凭证,你怎么解释?”调查组将6000元危房改造款的取款凭证出示给徐某,上面赫然写着取款人“徐某”。
看着眼前的铁证,徐某低下了头,一五一十交代了实情。
原来凡村集体经济较差,乡村建设欠下很多工程款,不少村干部年底的绩效工资发不出来。徐某决定利用一些需要申请危房改造且文化水平不高的老人,从他们申请到的危房改造款中套取资金。经认定,徐某先后套取村民危房改造款13.9万余元,用于支付工程款和村干部绩效工资等费用。
徐某最终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套取的13.9万余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全部清退。同时,县纪委监委建议依法罢免其镇人大代表职务,建议按程序免去其村委会主任职务,其他村干部也给予相应处理。
随后,旌德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以案促改,联合住建、国土等部门组建危房改造专项核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纠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能实实在在落到群众的口袋里。(通讯员周琴楚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