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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命名 全区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6-03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 作者:佚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命名

  全区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

   

  按照公安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公传发〔2021〕308号)和我区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的有关要求,经各市公安局推荐,并征求申报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我厅相关单位意见,决定命名以下单位为全区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一、全区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县级单位(3个)

  桂林市公安局雁山分局

  来宾市公安局来华分局

  天等县公安局

  二、全区公安机关执法示范所队级单位(20个)

  南宁市公安局福建园派出所

  南宁市公安局华强派出所

  柳州市公安局柳东派出所

  永福县公安局苏桥派出所

  梧州市公安局龙城派出所

  蒙山县看守所

  北海市公安局南康派出所

  合浦县公安局常乐派出所

  上思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钦州市公安局果子山派出所

  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

  贵港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

  平南县公安局燕湖派出所

  玉林市公安局东成派出所

  靖西市公安局边境管理大队

  贺州市公安局河南派出所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地苏派出所

  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合山市公安局法制大队

  大新县公安局桃城派出所

  希望被命名的执法示范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更好地发挥执法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全区公安机关要以执法示范单位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2022年5月 23 日

  


原文链接:http://gat.gxzf.gov.cn/xxgk_68662/fdzdgknr/bmwj/t119714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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