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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非法人组织有代表人吗?

发布时间:2022-06-03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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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是一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民法典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你我他的一生。值此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特别推出《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栏目,邀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李修平、贺红梅、崔志刚、张仲鲁领读民法典条文,并汇总梳理了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进行对照解读,还设计了多个民法典知识问答,让我们一起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

  学 起 来

  第六集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李修平

  答 起 来

  民法典知识问答

  问:非法人组织代表人只能由一人担任吗?

  答:根据《民法典》第105条规定,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因此,非法人组织代表人并非只能由一人担任。

  问:非法人组织需要履行登记手续吗?

  答:根据《民法典》第103条规定,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因此,非法人组织也需要履行登记手续。


原文链接: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361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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