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鲁山县法院组织干警到赵村乡国贝石村爱鸟护鸟基地开展以“与自然和谐相处 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页的方式向群众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滥捕滥猎滥杀野生动物的处罚规定,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号召群众以实际行动保护环境,保护大自然。
“以前觉得捕个鸟赏玩无伤大碍,现在可是要判刑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前提是要遵纪守法”……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普及率,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保护环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