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近日,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市和省政府各部门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可以采用现场旁听庭审、网上观看庭审直播等多种方式,确保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实现旁听庭审活动全覆盖,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要结合工作职能和法治教育要求,聚焦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选择本地区、本部门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作为现场旁听庭审的典型案件。
《通知》强调,要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庭审前组织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将案件的基本情况、审查焦点等通告参加旁听人员,庭审后要组织旁听人员讨论交流,邀请法官对案件进行评析和答疑,真正起到“审理一起案件、规范一种行为、教育一批人员”的作用。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将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和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结合起来,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现场旁听庭审的典型案件,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前要主动了解案情,熟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庭审中要依法答辩,提高答辩的针对性和质量,做到“出庭出声出效”,庭审后要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各市司法局要加强与同级人民法院的日常联络,共同协调安排旁听庭审事宜,同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主动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年底前各市、县(市、区)司法局至少组织两次旁听庭审活动,省政府各部门至少组织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人员参加一次旁听庭审活动,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