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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03 来源: 云南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2021年,云南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提质提效。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3次听取专题汇报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印发《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云南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重大举措、重点任务,出台全省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和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开展。二是狠抓“关键少数”。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省委、省政府年度综合考评和省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评重要指标,将述法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并作为衡量工作实绩、作用发挥的重要内容和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三是坚持典型引路。深入推进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协调争取50个县(市、区)创建专项经费2500万元,向中央推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3个、示范项目5个,启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四是强化为民宗旨。部署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法治保障强边固防、依法防控边境疫情”、“落实简政放权、推进减证便民”3次专项督查,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21年度人民群众对全省法治建设综合满意率为97.6%,创历史新高。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提升。一是加强和规范权责清单管理。认真开展省级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省级40个部门压减行政职权事项达60%以上,公布省气象局等4个中央驻滇单位权责清单。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出市场主体倍增、降低就业创业门槛等21项具体措施,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新登记市场主体75.38万户,总数达410.97万户、增长12.7%。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先后2批公布125项可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精准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6%,全程网办率达68%,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压缩比例达70%,“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96%。三是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组织开展第五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公布取消13项,规范15项,保留42项,明确了由行政审批部门组织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事项50项,全面厘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技术性服务事项边界。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四是拓展政务服务领域。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更加易用好用,“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建成五级政务服务大厅14922个,签署《协同推进西南五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泛珠内地九省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的通知》,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办事通”案例入选《中国数字政府建设报告》优秀案例。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一是健全完善法规规章。科学编制省政府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社会治理等重点,修订《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出台《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涉及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6件,制定、修改、废止政府规章16件,维护法律权威。二是严格推行法制审核。建立省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核制度,确保上会议题充分履行法定程序,内容合法合规。对370件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会议纪要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对14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将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制发的30件文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备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法律顾问对678件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协议等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和已脱贫乡镇、村法律顾问实现100%全覆盖,法律顾问依法服务决策、助力法治建设作用充分发挥。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加深入扎实。一是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玉溪、红河、普洱3个州(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研究制定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机构编制方案,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机构编制保障,研究提出理顺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执法机构设置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二是扎实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原则,调整省司法厅机构编制事项,助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设立昆明环境资源法庭,推进全省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管辖。三是突出重点领域执法。推进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出动人员92283人次检查23608个单位,发现问题15743个。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040起,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4099起,开展侵权假冒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7亿元。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对事故易发的17个行业领域、54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集中整治,累计整改各类问题21万余个、消除重大隐患397项。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地调研走访客货运输企业3054家、座谈从业人员10098人次,整改问题2051个。四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和网上资格考试582场次,24075人参考,18046人通过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五)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更加严格规范。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初步建成省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集中统一发布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多渠道多元化解读政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二是自觉接受监督。依法依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71件、政协提案670件、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31件,及时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906条,积极主动向人大、政协报告(通报)专项工作22次,认真配合人大、政协开展监督活动30次。三是强化追责问责。针对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曝光“云南昆明晋宁长腰山过度开发严重影响滇池生态系统完整性”问题,对“古滇名城”长腰山片区和滇池南湾未来城五渔邨项目违规违建问题以事立案、直查直办,深挖细查违规违建背后的责任、作风、腐败等问题,对29个单位、58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更加凸显。一是强化复议应诉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常态化,切实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共办理以省政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案件361起、以省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32起、以省政府为被抗诉人的抗诉案件4起。二是全面推开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成立服务中心270家,共受理法院委派案件28577起,调解成功17089起,标的额达16.48亿元。三是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建成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7505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639个,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19.98万起,调解成功率97.98%。四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共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和服务21.6万人次,接听咨询来电21万余通,网络平台访问量达227.2万人次。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8320起、公证事项397320件。五是大力推动清欠工作。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冬季行动,累计检查用人单位3.35万个,排查在建工程项目8037个次,立案查处欠薪案件368起,为7015名农民工追发工资7102.44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1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还需强化。个别地区和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

  (二)行政立法质效有待提高。个别地区不重视立法质量和风险评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配套出台不及时,清理、修改、废止工作滞后。

  (三)行政执法问题亟需解决。个别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敢执法、不愿执法和差别化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尚未根除。

  (四)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个别地区人员力量配备不足,行政立法、行政复议、法制审核、法治督察人才紧缺,年龄结构不合理,专业素质有待提升。

  (五)营商环境仍需优化。个别地区仍不同程度存在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门好进、脸难看、话好听、事难办”,“推拖误慢迟”等问题。

  三、2022年度重点工作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宽市场准入,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加快出台《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常态化开展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工作,努力打响“云南效率”、“云南服务”、“云南诚信”品牌,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强化“科技创新+政府革命”,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数字技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政府立法与改革发展无缝对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

  (三)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坚决按程序办事,不断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加强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调查和督促检查,对决策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坚决纠正。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体制改革,厘清各层级执法职责,整合精简规范执法队伍。聚焦重点领域,梳理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推进“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建设项目,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应急处突制度,完善应急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做好信息发布、公共舆情应对,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解机制,通过法治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准确把握行政复议工作的群众属性和法律属性,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生效裁判文书履行率及司法建议落实等情况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

  (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内部约束,主动接受监督,形成在监督下工作、靠监督提质的良性循环。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毫不松懈抓好国资国企、地方金融、矿产资源等重点领域监管,严防行政权力滥用,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廉洁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fzdyydc/37539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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