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叶建明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只见一份份文件不见系统化培训,到底该怎么才能履行好这个主体责任,其实心里没底。”“就算是机关纪委,对正风肃纪怎么查、查到后怎么处理,也是心里没底。”不久前,我所在的慈溪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开展了主体责任约谈,对方的两个“心里没底”久久萦绕在我的脑海中。
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如何推动驻在部门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摆在派驻纪检监察组面前的一个根本问题。为妥善解决好这一问题,对标市委关于落实落细“四责协同”机制的部署,我们组召开了一次专题交流讨论会。
“有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面对违规违纪问题,有捂盖子、做好人的想法,捂不住了就能拖则拖、讨价还价。”组内的小丁抛出了观点。
“是的,虽然各驻在部门也成立了机关纪委,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更加靠前。但作为新成立的机构,他们面对纪检监察工作中的诸多具体问题时也是束手无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组长对小丁提出的观点表示赞同,并指出了部门内部监督的短板。
责任主体守不住自身“责任田”,更何谈“四责协同”?
尽管慈溪市下发了《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但由于内容相对宏观,部门在落实具体要求时往往难以操作。想到这里,我建议道:“要不制定下更加细化、操作性强的清单?”
说做就做,我和同事从党委(党组)、机关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从三个维度制定了“三张清单”,力求更全面、更精准、更规范地对各方责任予以明确,推动“四责协同”机制有效运转。
“三张清单”各自明确了工作措施、数量指标、完成时限等内容,把一些原来模糊主观、不好操作的原则性内容和任务进行了细化量化。如党委(党组)和机关纪委责任清单共计21条,而量化指标就有11条。又如“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议”等指标,均明确了时间要求。
有了可以“挂图作战”的清单后,确保驻在部门使用好这一清单也至关重要。
“是否按照清单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正风肃纪检查是否常态化开展,有无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日前,我带队赴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确保驻在部门党组织和机关纪委照单履职,杜绝“脚踏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的情况出现。
“你们要即时通报本级及下属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对违纪违法、不正之风等问题在发现后3日内通报......”为提升驻在部门机关纪委的履职能力,我和同事还通过例会、培训、日常指导等方式,促进驻在部门内部监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实现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外部监督的高度融合、顺畅“协同”。
通过几个月的实施,我发现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加有的放矢、张弛有度,“四责协同”机制的运行更加顺畅,派驻监督的成效也更加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