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识】
《说文解字》:“桶,木方,受六升。”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疑当作方斛受六斗。”中华书局“三全本”《说文解字》:“当从唐写本木部残卷作:‘木方器也,受十六升。’”无论如何,有几点可以肯定:桶是木制品,桶是方形的,桶是一种容器。虽然在容积上存有争议,但也正好说明桶有大小之分。
一般来说,木桶都是用来装水的,但也不能一概而论。古代的木桶是方形的,我们所见到的木桶差不多都是圆形的或者椭圆形的了。人挑驴驮曾经是山区群众取水的主要方式,人挑的木桶都是圆形的,驴驮的木桶都是椭圆形的。
木桶有三种形制,一种是上粗下细的,俗称“撇口桶”;一种是上下一般粗的,俗称“直腰桶”;还有一种是腰部鼓起的,俗称“鼓形桶”。形容一个人腰粗,常常会说“水桶腰”,显然指的后两种情形。
桶有大小,但总体上说,桶比碗要大得多。所以就有了一个的词,叫“饭桶”:开始的时候,用来形容一个人饭量大,类如“饮啖兼人”;后来,用来形容一个人只能吃饭,但什么事也做不了,类如“酒囊饭袋”。
木桶不是用一截圆木掏空制成的,而是由一块一块小木条拼出来的。由此,才有了所谓的“木桶原理”,即一只木桶能盛多少水,并不取决于最长的那块木板,而是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这也叫做“短板效应”。意思是,不论一个人,还是一个团体,要想取得更大的成就,就必须把那块“短板”补齐了。
其实,任何一个桶匠,根本就不会做这样一只有“短板”的木桶,所以,“木桶原理”最有可能是由一只破桶得到的启发。这也提醒我们,面对这样一只木桶,除了“补短板”之外,“换板子”也是一种思路。(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