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昌都市纪委监委根据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督促市县乡三级深入开展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抓好部署安排。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及时做好谋划部署,按照区纪委安排要求、结合昌都实际,起草并印发《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自查抽查的通知》,由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总,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区纪委监委整合资源协助配合,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把此次自查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重要举措,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细化明确的部署推动专项检查落地落细。
认真开展自查。市纪委监委督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对照《通知》开展自查,聚焦公务接待中无公函接待、一函多餐、空白公函、虚假公函以及其他违反公务接待或财务报销制度规定的重点问题,全面梳理2019年1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并督促在时限内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反馈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专项检查自查情况,由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收集汇总形成总表。此次市直各单位自查公务接待用餐共7513次,发现问题餐数30次;11县区(含乡镇)公务接待用餐共29420次,发现问题餐数174次;全市共发现问题餐数204次。
严格进行抽查。立足职能职责,细致分析各级各单位自查情况,制定《关于开展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抽查检查的方案》,结合全市“千名干部进千村”集中宣讲活动,抽调6名县级干部,组建2个抽查组,在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期间,通过对比接待单位和被接待单位信息、查看原始凭证等方式,对卡若区、丁青县本级及辖区直属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其余由县纪委监委自行深入乡镇或委托乡镇纪委开展抽查。此次抽查市县两级单位公务接待用餐共506次,发现问题餐数74次,已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昌都市纪委监委宋星颖/责任编辑 达瓦央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