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加油57.88升,合计481.56元;3月27日,加油50.81升,合计465.42元……”4月初,三门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联合县卫健局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公车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在县医疗急救中心,一份不寻常的公务油卡对账单引起督查组的注意。
“对账单显示,这张油卡在3月份有11笔消费记录,有几笔居然在接连几天内发生。和其他油卡相比,这使用频率不太正常。”督查组立刻翻看公车使用登记表,随即发现这张油卡绑定的救护车出车频率并不高,与如此频繁的加油记录明显不符。在详细翻阅各项公车使用台账后,督查组决定开展深入调查。
督查组兵分两路,一组到加油站调阅该油卡2021年以来的使用记录以及监控录像,一组对该单位相关人员开展谈话了解。
“你们的公务车油卡是怎么管理使用的?”
“一张油卡绑定一辆救护车,油卡平时放在财务这里,驾驶员要加油的话需要向财务去要油卡。”
“这张油卡是哪位驾驶员在用?”
“是小陈,自打他2021年初进我们单位后,这张油卡一直都是他在用。”
顺着线索,督查组决定找驾驶员陈泓霖了解情况,面对追问,他含糊其辞,反复以自己记不清来搪塞应付。
“你在什么时候加的油,在哪里加的,给哪辆车加的,我们通过大数据能查得一清二楚。”
听到这句话,陈泓霖的脸迅速涨红,显得有些局促不安。
经历了一番挣扎后,他终于向督查组吐露了实情。
原来,三门县医疗急救中心作为高运转部门,平日里业务繁忙,对后勤管理重视不足。陈泓霖入职不久后便发现了这个问题,开始动起“歪脑筋”。揣着“就加一次应该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2021年11月5日,陈泓霖用单位的公务油卡给自己的私家车加了第一次油。“揩油”成功后,陈泓霖的胆子越来越大。
经查,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陈泓霖擅自使用本单位公务车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23次,涉及费用10986.45元。2022年4月9日,陈泓霖被县医疗急救中心解聘,并上缴全部违规所得。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因对本单位公务车油卡管理不到位,三门县纪委监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医疗急救中心主任叶某某诫勉谈话处理。同时,三门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医疗急救中心堵塞制度漏洞,对本单位公车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细化公务用车登记、加油卡的管理和使用等规定,切实抓好整改。
(三门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