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我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面试工作暂未实际开展。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要求,现就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安排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采取线上面试形式,具体安排已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邮箱,请考生按照要求,提前准备面试场所和设备,认真参加模拟测试。
面试将于6月17日上午10:00正式开始,考生需于9:20前登录考试系统,按提示进入待考页面,在监考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环境检查及拍摄角度确认。9:40前没有进入待考页面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将无法进入面试。考生待考及考试期间,不能离开座位,须保持处于监控范围内,否则按违纪处理。
二、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和考察工作安排
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征求意见、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为1.5:1,根据中组部有关政策,结合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事业为上、人岗相适原则,经综合研究后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三、注意事项
请按要求做好网络录像面试准备工作,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考试及试题信息。系统将对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全过程监控,全程录屏、录音、录像,凡发现考生有违反面试纪律行为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
本次面试不安排补考,请考生提前安排时间、准备场地、调试设备,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登录系统参加面试或因考生端设备、网络问题未能顺利完成面试的,均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10—67556370、67556327(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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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