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至今,一中院累计开具多份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积极推进生效裁判文书证明制度落实落地。
今年一月下旬,一中院行政庭在12368诉服一体化应用平台上收到某当事人提交的《生效证明申请书》,申请为其出具某行政判决书的生效证明。这是一中院收到的第一份出具生效证明申请。行政庭按照规定对申请内容进行细致审查,查阅该案卷宗材料,经反复核查确认申请事项符合相关要求后,在工作时限内出具了一中院首份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
去年11月,为总结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一中院党组秉持司法便民服务理念,正式印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当事人出具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的工作办法(试行)》。该办法的主要特点,一是积极创新,作为常态化开展“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举措,及时响应当事人的司法诉求,确保当事人正当合法权益;二是简单便民,当事人可邮寄或当面向原审法官或审判庭递交,也可到一中院诉服大厅材料收转窗口递交申请;三是主动服务,受理当事人申请后,后续的审查、核查、审批、出具、送达等流程全部由法院负责,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最多跑一次”,极大地减轻了群众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