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6月8日,霍邱县法院执行法官拨通了被执行人王某的电话,并在电话中将案件的执行情况告知了王某。
王某未经批准在霍邱县某村集体土地上新建养殖大棚经营畜禽养殖场。经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勘测后,对王某非法占地行为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责令王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以20400元罚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是,王某却没有把法院的执行通知放在心上,对交纳罚款的事情置之不理。
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执行法官查询到王某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内有足额存款。随即,执行法官依法将20400元罚款从王某的卡中扣划至法院。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