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6月8日,南谯法院执结了一起案件,被执行人杨某通过转账方式缴纳了全部欠款。
2021年7月,杨某因经营酒店需要从李某处订购了一批价值23.5万元的中央空调。空调安装后,杨某仍欠余款3.7万元未支付。后李某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杨某一次性支付李某货款3.7万元。案件生效后,杨某仍未按约履行,无奈之下,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多次与被执行人杨某进行电话沟通,耐心劝说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刚开始,被执行人杨某表示,其是因做生意资金实在周转不开,所以才迟迟未履行,并非故意逃避债务。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多番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经过长时间沟通,被执行人杨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将全部欠款3.7万元缴纳至法院。至此该案件得以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