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满志方,省司法厅副厅长潘志刚,省戒毒管理局局长冯明,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西宁市检察院、省戒毒管理局、省多巴强制隔离戒毒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详细介绍了当前我省强制隔离戒毒司法监督工作的现状、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的目的和在我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开展检察监督工作的建议。检司双方就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的工作原则、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和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并就制定相关工作办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工作任务分工等达成共识。
会议指出,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等行政强制措施司法监督制度的新探索,对于完善国家监督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强制隔离戒毒执法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更好地保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更高效解决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机关执法管理过程中的隐患和执法“堵点”,保障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安全稳定。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加强工作联系,畅通沟通渠道,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为检察监督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抓实抓细各项工作措施,及时总结经验,推动检察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体系。
此次会议的召开,为我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下一步,青海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将根据此次会议精神,积极和检察院沟通联系,积极稳妥推进检查监督工作落地生根,努力打造符合我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际的检察监督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