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于自己的错误行为后悔莫及,真心接受组织处理,今后一定认真汲取教训……”日前,玉林乐源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一名预备党员酒驾的处理结果后,该预备党员红着脸当场诚恳表态。这是玉林交旅集团纪委运用处分(处理)决定宣布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的具体实践。
今年以来,玉林交旅集团纪委充分运用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将宣布处分(处理)决定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实行“宣布决定、检视检查、剖析原因、提出要求、表态发言”五步工作法,用身边“活教材”教育“身边人”,让冰冷的决定书“一张纸”变为温暖的警示教育“一堂课”,让“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刻在心里的规矩”,切实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综合效果。2021年以来,共送达宣读处分(处理)决定3份,集团自上而下同步开展警示教育20余场次。
在宣布处分(处理)决定前,玉林交旅集团纪委结合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事实和其所在单位实际,深入分析查找制度机制上的漏洞和岗位风险点,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建议,并认真做好违纪党员干部思想工作,让其对自己所犯错误有深刻的认识,为宣布处分(处理)决定做好准备。在宣布处分(处理)决定时,从违纪违法事实、定性量纪依据、责任划分等方面,对案例进行分析,督促受处分(处理)人所在单位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制度漏洞和监管盲点。在宣布处分(处理)决定后,做好跟进整改监督,压实党组织整改责任。
“从宣布处分(处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除了让违纪党员干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外,还能督促其他党员干部深刻反思,能让更多人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玉林交旅集团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检查处分(处理)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后,将适时开展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玉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