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调兵山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首次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审理宣判6起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
据悉,此次集中审理宣判的6起案件中包括3起盗伐林木案、3起非法狩猎案,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被告人具有的认罪认罚、自首、坦白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分别以盗伐林木罪、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李某等6人管制至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刑罚。从立案到宣判,6起案件仅用时25小时,承办法官以案释法,为使被告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开展了深刻的法庭教育,6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深刻悔罪,服从判决。
调兵山市法院作为铁岭地区唯一一家集中管辖涉环境资源类案件三审合一的法院,自2021年1月1日设立专门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一边探索环境资源审判方式方法,一边积累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经验,将刑事速裁程序适用到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当中,切实做到了对案件繁简分流,在准确高效打击犯罪、保障人权、节省审判资源等方面有重要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