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典型到常态:域名强制执行的路径构建——基于法律治理与代码治理互动视角
李艳玫 林媛 黄驿媚
“法律的开放性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而作出相应调整的。”无形财产是我国部分民法和强制执行法学者在学理上使用的术语,一直未进入现行法律,其与不动产、有体动产等有形财产相对应,意指有形财产所有权以外的所有权利和利益。目前,学术界对于域名的具体法律属性尚无定论,有民事权益说、虚拟财产说、知识产权说,但将其作为无形财产纳入强制执行对象的责任财产,在学术界和实务界均已形成共识,本文不再赘述。作为新型的无形财产,实务中部分法院已经开始探索执行,但仍未形成常态化机制路径。
(作者单位:广州互联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