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蓝田县法院玉山法庭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运用异步审理模式审理一起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在不同时间、地点,通过不同形式参加诉讼,既方便了当事人,也提高了审理效率。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立案后,蓝田县法院依法向李某电子送达了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李某随后联系承办法官,表示自己在外地打工,因工作及疫情防控原因无法返回蓝田参加诉讼。为查明案件事实,彻底化解纠纷,法官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决定通过线上审理模式审理此案。
6月6日,王某到庭陈述了案件事实、诉讼请求,并进行了举证等,但李某因单位临时安排外出工作,导致手机网络不稳定而无法登录“出庭”小程序参加线上审理,法官随后多次与李某进行电话沟通,李某陈述了自己的答辩意见并回答了法官的询问,法官将与李某沟通的经过制作了谈话笔录。
6月8日,法官登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进入“掌上法庭”,将笔录上传。随后,李某在法官的指导下通过实名注册、人脸识别登录了“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并进入“掌上法庭”,对法官上传的笔录查阅无误后签字确认,在线填写了送达地址确认书。这起本来运用“面对面”传统审理模式无法高效审理的案件,通过“隔空”+“错时”的异步审理模式,突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实现了审理方式的变革。
异步审理是将案件各审判环节分布在人民法院智能审判平台上,法官与原告、被告等诉讼参与人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各自选择的时间登录平台,以非同步、非面对面、错时方式在限定期限内完成诉讼的审理模式。
在异步审理模式下,各方诉讼参与人可以自由选择时间和地点登录平台,以不同时、不同地的方式参与诉讼活动,消除因种种突发情况无法准时、持续参与庭审的障碍,避免因网络、设备等客观原因导致的画面传输和声音卡顿问题,当事人还可以直接以图片和电子文档形式上传证据材料、发表质证意见,亦可用手机自带的语音转换文字功能陈述观点,具有操作易上手、适用人群广、接受程度高、使用更灵活等优点。
下一步,蓝田县法院将继续探索从时间线单一、参与方式固定的传统审理模式,逐步转向时间线开放、场景灵活的线上线下融合新模式,将信息技术与诉讼程序有机结合,努力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多元化的在线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