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在盗窃手机后重返作案现场“打探”,被“火眼金睛”的出警民警识破,将其当场抓获,及时帮群众追回被盗物品。
今年5月22日,两江新区公安分局金山派出所接到肖女士报警,称其放在车内中控位置上的手机不见了。手机是2021年4月花了7000元买的,里面有很重要的信息,肖女士十分着急。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取证。通过现场走访,综合调取监控视频,民警发现,当天下午3时17分,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米色长裤的中年男子走到肖女士停放的私家车旁。四处打探一番后,该男子径直将身子伸进车内,几秒钟后边匆匆忙忙离开现场。肖女士声称,自己并不认识视频中男子,民警怀疑该男子有高度作案嫌疑。
民警迅速针对该男子行踪开展调查,并对事发现场附近的可疑人员进行摸排核查。就在此时,民警发现现场围观的一名可疑男子,体貌特征与监控中的嫌疑对象高度符合,民警一个小快步跑上前盘查该男子。经民警第一时间询问,该男子确系犯罪嫌疑人蔡某。
民警了解到,当天中午,肖女士来到亲戚家做客,把车停放在了路边,下午15时许返回车内,其间还玩耍了一下手机。20分钟后,肖女士有些困意,便把手机放在中控位置上打开车窗休息。醒来后,肖女士发现手机不见了,回拨电话已关机,意识到手机可能被盗,便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嫌疑人蔡某交代,当天下午他在过马路时发现停在路边一辆轿车车窗开着,车内一人正在睡觉,中控上放着一个精致的手机,在四处打探没有人发现后,他迅速将手机盗走并关机。返回家中后,蔡某心中忐忑不安,于是便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返回案发现场“打探”自己的行为有没有被失主发现、有没有报警,不料被出警民警当场抓获。
目前,蔡某因涉嫌盗窃,被两江新区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办理中。
民警提醒:市民外出时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随身财物,切勿将贵重物品放置在车内,下车后应及时检查车窗、门锁是否关好,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财物被盗,应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