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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关于评选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55号)相关要求,现对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名单及评选条件附后)。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1月7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反映。
联系人:王建华 联系电话:0471-6551393,19847850339
传 真:0471—6551393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公示名单.doc
附件2: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评选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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